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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网站看到广州爱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招商的,本人于07年8月23日与该公司签订了AQI-388A爱清SPS净化治疗仪代理合同,付货款7万元后于9月上旬收到从深圳发来的21台仪器,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当地药监部门确认为:超范围经营合同中的标示产品,属于违法经营。
爱清公司的VCD广告上称:该产品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但广州爱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要我们代理商却以普通家用电器销售到家庭使用的,更没有保险公司对该产品质量承保的承诺。关键我们作为自然人是无法销售这个厂品的,我们在当地根本办不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我们自己使用的过程中陆续出现很多质量问题,爱清公司的欺诈行为使我们遭受了巨大损失,该公司应无条件退货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为此我们和广东省相关执法单位取得了联系,证明了爱清厂品是未注册的厂品,一个没有注册的厂品是既不能生产更不能销售的厂品为什么还能在市场上那样大规模的运行?我们的行政执法又是怎样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的?在我们得到很确切的答复以后,我们要求想关部门给我们解决,可是一个多月以来我们就是一只皮球给踢来踢去,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明明都认可的违法就是没人给我们作主解决呢,我们现在被爱清公司给骗了倾家荡产,想退货没人做主姓办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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